2023年更新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科研成果规定
发布人:刘慧  发布时间:2023-12-26   浏览次数:10
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科研成果规定-(2023年12月19日更新)
发布时间:2023-12-19 点击:814

  

为全面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文件精神,改革学生评价标准,培养一流人才,产出一流成果,我院在学校相关意见和规定的指导下,制定了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科研成果的规定。为方便师生们了解我院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科研成果的有关规定,现将相关规定与办理流程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年级适用的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文件

(一)2020年以后入学(含2020年)的学术型博士生、硕士研究生

1.信息学院(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)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[信院(2020)26号].pdf

2.信息学院(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)厦门大学信息学院高水平中文学术期刊目录[信院(2020)27号].pdf

(三)2015 -2019年入学的研究生

1.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(2016年5月修订稿).pdf

2.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-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(2015.12).pdf

3.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-推荐期刊和国际会议列表.pdf

4.电子工程系推荐的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列表(2015级).pdf

备注:2015级至2019级研究生,一般情况下仍按原规定(2016年6月修订版)执行,涉及中文学术期刊的,请以《厦门大学信息学院高水平中文学术期刊目录(信院(2020)27号)》为准。

二、申请学位发表科研成果审核流程

(一)有关科研成果系统填写、认定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,详见附件1《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2023》。

(二)鼓励学科或导师在学院标准上,进一步提高要求。如采用更高标准的,可提前向研究生秘书备案。发表科研成果,应征求导师意见,经由导师同意后发表。

(三)科研成果审核

1.非毕业班的科研成果审核(如申报奖学金等):

陈老师 2580025;cyq1015@xmu.edu.cn

2.毕业班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审核:

聂老师 2580019; ncn@xmu.edu.cn:负责博士及学术型硕士

麻老师 2580599; malinjian@xmu.edu.cn:负责通信系、智能系专业学位硕士

陈老师 2580025;cyq1015@xmu.edu.cn:负责计算机系、软工系专业学位硕士、国际硕士

3.流程步骤

(1)准备材料:按《博士生、硕士生申请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》的要求,提供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(图书馆检索证明+论文复印件等);该注意事项可见附件1。

(2)本研系统-“研究生学业与科研信息”模块上填写科研成果信息,并将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(原件扫描或拍照,需要导师手写签名的,务必是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),上传至系统“附件”模块,并请导师在系统上审核通过。

(3)通过邮件提醒相关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,邮件名:科研成果审核(专利/论文)-姓名-学号。

(4)特别注意:请务必按科研成果认定要求,该导师签字的,务必导师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;最终申请学位需要提交所有纸质版材料时,只认原件或导师手写签名版本。

4.图书馆成果证明办理的相关说明:https://library.xmu.edu.cn/fw/cgzm1/cgzm.htm

如有疑问,可以询问学院研究生秘书。

附件:

1.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检索要求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-2023年12月版.pdf

2.信息学院竞赛参赛同意函-参赛前提交:信息学院竞赛参赛同意函-参赛前提交.doc

3.材料真实性承诺书-模板:材料真实性承诺书-模板.docx